张家界市财政局:http://cz.zj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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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是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下设21个内设机构和9个局属事业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局党组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管理不断加强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多次被评为张家界市委市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一等奖、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市为民办实事先进敢为和市直机关先进机关党组织,2008年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单位。
(一)贯彻执行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预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调整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落实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落实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报市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十)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的财源建设工作。负责拟定财源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中长期财源建设发展规划。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