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财政局:http://www.lxzcz.gov.cn/
时间:2018-06-27 10:47:33来源: 综合会计网校
临夏回族自治州财政局:http://www.lxzcz.gov.cn/
(一)贯彻执行国家政策、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州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州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州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州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州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州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管理州级各项财政收入,监督县(市)预算执行,监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和监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州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政府贷款业务。
(四)制定和实施全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州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州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贯彻涉外企业财务制度。
(五)负责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
(六)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查处违法发行和销售彩票行为,监督和控制彩票发行额度,审批彩票发行和销售方案,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州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国有产权界定、登记、转让、授权经营等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会计报表)的统计、分析和评价;按规定管理省属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财务活动。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州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管理州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州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会、全球环境基金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州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制定全州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拟定全州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州互助社总体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检查工作;负责政府投入资金的筹措、注入和监管;协调解决互助社组建运行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依法筹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理、审核垫付申请,依法追偿垫付款。
(十六)组织协调州政府对外办事(联络)处各项工作。
(十七)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政策、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州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州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州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州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州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州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管理州级各项财政收入,监督县(市)预算执行,监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和监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州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政府贷款业务。
(四)制定和实施全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州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州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贯彻涉外企业财务制度。
(五)负责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
(六)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查处违法发行和销售彩票行为,监督和控制彩票发行额度,审批彩票发行和销售方案,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州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国有产权界定、登记、转让、授权经营等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会计报表)的统计、分析和评价;按规定管理省属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财务活动。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州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管理州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州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会、全球环境基金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州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制定全州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拟定全州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州互助社总体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检查工作;负责政府投入资金的筹措、注入和监管;协调解决互助社组建运行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依法筹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理、审核垫付申请,依法追偿垫付款。
(十六)组织协调州政府对外办事(联络)处各项工作。
(十七)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