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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财政会计网:http://www.qdnzczj.gov.cn/

时间:2018-06-29 11:33:55来源: 综合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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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财政会计网:http://www.qdnzczj.gov.cn/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财税规划和财税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
(二)承担全州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负责州级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州级财政预算草案并承担组织执行的具体工作。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行使州级国库库款支配权;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按照管理权限拟订需由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工作,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六)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州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受省财政厅委托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办理和监督州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州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州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审核和编制全州和州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州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九)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落实政府性债务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按规定对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州的贷(赠)款进行管理。
(十)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受省财政厅委托指导监督州内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监督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州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十三)制定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业务重大问题的调研。
(十四)负责全州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督办、会务、信息、机要、保密、宣传、人事、档案、财务、接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机关目标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电话:8221606
(二)综合科(票据管理中心)。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住房、物价、国有土地使用、矿产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管理全州财政票据。电话:8221831
(三)非税收入管理科。拟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制度和具体办法;承担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承担州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全州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电话:8251731
(四)税政法规科(财政研究室)。参与拟订地方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及有关实施细则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组织行政复议、仲裁和应诉工作;承担局机关重大工作报告起草和审核工作;从事财政、经济、会计、税收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开展财源建设和财政业务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财政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全州财政系统的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五)预算科(预算编审科)。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政府公共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州级部门预算;承担州对县市、开发区及工业区的转移支付工作;编制州本级年度预算;汇总全州预算;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预决算和承担与州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审核部门提出的年度预算编制计划,汇总州直部门预算;提供有关部门预算定额、部门预算政策咨询。电话:8221343
(六)国库科。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负责州级财政资金调度;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帐户、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工作;负责内债有关管理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债券;参与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电话:8231054
(七)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并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州直行政机关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归口州级部门项目库管理工作。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负责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电话:8223485
(八)教科文科。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并执行事业单位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承担州级事业单位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归口州级部门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管理科教、文化、体育、计生等重大专项资金;建立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电话:8269167
(九)经济建设科(外经科)。承担工业、交通、资源、建设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州级建设投资、技术投资的计划和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并组织审查基本建设等工程决算;承担归口州级部门项目库管理工作;拟订并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有关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建立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增值税退税工作。电话:8239596
(十)农业科。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及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归口州级部门项目库管理工作;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建立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电话:8223068
(十一)基层财政管理科(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全州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承担工作补助资金和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工作;承担“乡财县管”及“村财乡代管”试点改革的有关工作;承担乡村债务化解补助资金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电话:8223112
(十二)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归口州级部门项目库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州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民政等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执行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建立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编制州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电话:8222382
(十三)企业科。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拟订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有关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参与州级国有企业的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电话:8222369
(十四)会计科。管理全州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标准;负责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会计电算化培训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代理记账管理工作。电话:8222135
(十五)政府采购监管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监督和指导政府采购机构的相关工作;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计划,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电话:8222553
(十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参与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电话:8225100
(十七)绩效评价与监督科。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全州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的立项,牵头拟订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本局内部的监督检查工作;受省财政厅委托,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电话:8225825
(十八)信息化管理科。承担全州财政系统的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全州“金财工程”的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全州“金财工程”人才培训工作;参与制订全州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全州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和业务系统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局机关财政应用数据中心的数据维护、备份恢复工作;承担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工作;承担局计算机及网络保密工作。电话:8235036
(十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科。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和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统筹安排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执行情况;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承担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预决算工作。电话:8251721
(二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科。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负责指导和审核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电话:8223787
(二十一)地方金融债务管理科。承担财政政策、金融债务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研究支持地方金融债务企业发展的有关财税政策;负责编制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负责监缴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管和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经营绩效评价;承担政府融资涉及财政业务相关工作,承担融资担保管理工作;承担财政信息、补贴等政策性金融业务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承担涉及政府举债等债务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债务审核、融资计划编制、债务数据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完成其他财政金融、债务管理方面的工作以及局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8221343
(二十二)人事教育科。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年度考核、考勤管理;负责局干部职工录用、调配、考察、任免、奖惩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障、津贴以及职工亡故抚恤金、遗属定期生活补助的审核报批以及干部退休报批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培训工作以及事业、工勤人员的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局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协调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有关活动。完成其他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以及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电话:8221606
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州纪委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组、州监察局派驻州财政局监察室。主要负责州财政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参与机关工作目标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违法违纪案件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电话:8221440
三、其他事项
(一)设立黔东南州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支队,为州财政局所属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并承担全州财政税收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州财政局安排的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完善财政政策和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承担财政票据使用的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财政财务违法行为。后勤服务工作由局机关承担。电话:8222669
(二)保留黔东南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规格、领导职数、机构性质等按州编发〔2008〕59号和黔人通〔2008〕57号文件执行。后勤服务工作由局机关承担。电话:823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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