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纳税处理
时间:2018-06-07 15:59:39来源: 综合会计网校
房产纳税处理
多选题
北京张先生有三套住房,其中一套购于2009年2月的高档公寓于2016年7月出售,另一套位于学区的住房出租,还有一套自住。下列纳税处理正确的有( )。
A、出售的公寓购买超过2年,出售缴纳增值税
B、出售的公寓购买超过2年,但非普通住宅按全额缴纳增值税
C、出售的公寓购买超过2年,但非普通住宅按差额缴纳增值税
D、出租的住宅按租金÷(1+1.5%)×1.5%缴纳增值税
E、出租的住宅按租金÷(1+5%)×1.5%缴纳增值税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北上广深四地的个人,出售的购买超过2年非普通住宅按差额缴纳增值税,普通住宅免税;个人出租住宅,减按1.5%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租金÷(1+5%)×1.5%。
多选题
北京张先生有三套住房,其中一套购于2009年2月的高档公寓于2016年7月出售,另一套位于学区的住房出租,还有一套自住。下列纳税处理正确的有( )。
A、出售的公寓购买超过2年,出售缴纳增值税
B、出售的公寓购买超过2年,但非普通住宅按全额缴纳增值税
C、出售的公寓购买超过2年,但非普通住宅按差额缴纳增值税
D、出租的住宅按租金÷(1+1.5%)×1.5%缴纳增值税
E、出租的住宅按租金÷(1+5%)×1.5%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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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北上广深四地的个人,出售的购买超过2年非普通住宅按差额缴纳增值税,普通住宅免税;个人出租住宅,减按1.5%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租金÷(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