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审计师考后资格审核的地区
2018年初级审计师考后资格审核的地区
广东:
全省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进行。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要按照报名所在考试机构的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复核材料(附件4)。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具体复核时间以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重庆:
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统一在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网址http://www.icnao.cn/auditexam)公布。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渝人考[2016] 30号)要求,考后现场复审原则上在统一发布成绩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对全部考试成绩达到科目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进行复审,具体事项按照“重庆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材料,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站通知或关注“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考试相关信息。
凡考试后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成绩;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山西:
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属地原则进行,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考试全部科目合格的应试人员。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资格审核时应试人员须提供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
发布资格审核通知:12月28日前
现场资格审核:2019年1月7日至1月9日
河南: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6号)精神,将考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具体审查时间及办理流程请登陆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及各省辖市职称网查看。
吉林:
考后审核需准备材料如下:
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扫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中等教育学历及高等教育学历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无法提供的考生凭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也可进行资格审核。《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我省由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地址:长春市金川街151号。特别提示:出具该报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有需要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由单位法人出具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以上证明样式详见相应考试的考后资格审核公告。
3、社会在职考生需准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4、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湖南:
资格复审。国家成绩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和市州网站将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学历、资历、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