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电影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20-07-17 14:26:16来源: 综合会计网校
2020电影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01
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注意:
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02
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
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注意:
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03
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01
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注意:
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02
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
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注意:
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03
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