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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税前扣除规定

时间:2020-09-16 11:59:05来源: 综合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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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外支出税前扣除规定
一、全额纳税调整的有: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入营业外支出的下列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应当全额纳税调整:

1、税收滞纳金;

2、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3、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和直接捐赠的支出;

4、赞助支出;

5、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部分纳税调整的有: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三年内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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